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

活人vs死人(假敬虔和死守律法)

路加福音20章-「主是亞伯拉罕的上帝,以撒的上帝,雅各的上帝。」這意思是說上帝是活人的上帝,不是死人的上帝。因為在上帝眼中,人都是活著的。

昨天我和我的高中同學J君在MSN上假敬虔和死守律法的問題上卡住,我覺得在這方面好像經驗不足,可是我自己身上應該有例子,卻怎麼想也想不起來。

直到聖靈來了兩句話:「活人的救主不是死人的救主。想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」,接下來越討論就越順了!

主耶穌是活人的救主,不是死人的救主
死人,就是與神沒有關係的人,不論肉體死活,靈都是死的。
活人,就是與神有關係的人,不論肉體死活,靈都是活著的。

-法利賽人,是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,審查自己是否都遵守了教條規範。
-用香膏為耶穌抹腳的馬利亞,和捐出一切養生的錢給上帝的婦人,所做的竟比僅僅守誡命的人還要更多。


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?

原來法利賽人之所以如此拼命認真遵守律法,是想救自己的生命,卻與神無關。
用香膏為耶穌抹腳的馬利亞,和捐出一切養生的錢給上帝的婦人,是因為愛神愛到底,而不顧自己!


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例子, 感嘆道:「我只知道,當我想要靠著自己改掉一些毛病,總是會失敗。唯有當我因愛神,到一個地步,不願意祂難過時,我就開始有能力得勝了。」

愛神的婦人,只是單單愛慕著神就勝過了律法。

主耶穌就是生命活水,祂也是愛的源頭,有了愛就有生命,他就不再犯罪。

在世界裡的情況,撒但會拉扯我們離開神的愛,所以自然就會軟弱了。
可是一旦驚覺,極力再回到神的愛裡面,又有力量得勝了。

在天國裡的情況,是持續的有神的愛,所以永遠不犯罪。

討論結束後,我和J君都有一股熟悉的感覺,
這一切就像回到家鄉,找到自己家地址那樣的理所當然。

宜珊10/9/2010